5 TIPS ABOUT 按揭申請 YOU CAN USE TOD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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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「產權負擔」,也就是俗稱「業權瑕疵」,都是一些會降低物業價格、或阻礙業主出售的事項,如法庭頒令、按揭、押記令等,故「產權負擔」必須在交易前解除。「臨時買賣合約」需加入相關條款表示下手買家不受沒有披露的「產權負擔」所影響。準買家在簽署「臨約」前,可嘗試透過查冊,獲知「現今業主及過往業主姓名」、「單位詳情」如地址及租契年期﹔「有沒有一些政府部門發出的命令」如維修令、非法僭建清拆令等;「單位有沒有未解除的樓宇按揭」;以及「單位訴訟」,如銀行向業主追討逾期未還的按揭貸款等。

高雄洲際酒店則表示,接獲通知後,已將該廠商所有貨品全數集中預防性下架,由於案件仍調查中,不便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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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與另一位共有人分權共有該項物業,你可以隨時將你的物業權益出售給買家,而無需另一位共有人的同意和協議,因為分權共有人均持有物業的一個獨立部分。

诉争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,出卖人未如实告知买受人的,无论出卖人在售房时是否知悉该非正常死亡事件,若买受人主张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的,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同樣地,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中,也要列出「買方」即準買家的姓名、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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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樓時查看僭建物是重要的,以免購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市民應聘請專業人士進行檢查,以確保物業的安全和合法性。

要避免踢契,買賣雙方最好找熟悉驗契的律師,及早揭發業權問題,修補漏洞,訂立與情況相乎的合約,避免交易落入訴訟程序。

以下情況,賣方或被視作未能證明「業權良好」,即不能證明擁有出售該物業的權力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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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準買家違約,並未能依照合約完成交易,業主可以充公其臨時訂金。當然,買賣雙方也可訂明合約為「必買必賣」,而不能純粹「撻訂」便一了百了。反觀,若業主違約,除了要退還臨時訂金外,還須賠償同等數目的金額予準買家,也就是所謂賠「雙倍訂金」。除了訂金以外,臨時買賣合約也會列明,若任何一方未能依時完成合約,違約方要須支付合約傾妥的雙方佣金總額;以及未能依照合約完成交易,須替違約方支付印花稅;若對方已支付印花稅,則須向對方償還。

但要注意的是,基於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限制,如果要前往警局當地派出所或消防局調閱資料,必須要有屋主隨行才會提供辦理喔!

但是一般情況下,凶宅建築物若拆除,空地經陽光曝曬一年以上後再行重建,則該重建後之建築物不被視為凶宅。 認定[编辑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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